海棠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海棠区是海南省三亚市四个市辖区之一,辖区原为海棠湾镇,因境内有国家海岸海棠湾而得名 [1] ,2015年1月撤销海棠湾镇设立海棠区。截至2015年5月,海棠区直辖3个社区、19个行政村,总面积384.2平方公里。2012年末总人口53168人。2017年海棠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6.95亿元,固定资产投资222.86亿元,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.96亿元,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达33594元,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5101元。海棠区位于海南岛南端、三亚市东部,是三亚市的东大门,距三亚市区28公里,距三亚凤凰国际机场45公里,境内的海棠湾与三亚市的亚龙湾、大东海、三亚湾、崖州湾并称“三亚五大名湾”。2011年,原海棠湾镇有龙楼村、海丰村、升昌村、龙海村、营头村、龙江村、林新村、青田村、东溪村、藤桥村、椰林村、庄大村、凤塘村、江林村、洪李村、北山村、铁炉村、三灶村、湾坡村、永宁(社区)、藤海社区、林旺社区共建制村19个、社区3个,包括自然村78个、村民小组138个、居民小组7个。